国企的职工福利到底有多高? 审计署今天发布的11家国企2012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揭开了冰山一角。大唐集团、中海集团、华润集团、中国冶金科工集团、航天科技集团、中核建设集团等6国企及其所属企业,违规发出职工福利17147.87万元。 其违规发放福利的主要手段,有的在工资外发补贴,如中核建设集团总部及所属20家公司,就在在工资总额之外发放职工补贴奖金等4261.16万元;有的购买购物卡,如华润集团所属江苏南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公司,就通过虚列原材料费用等套取资金854万元,购买超市购物卡发给职工。 有的企业还私设“小金库”,如大唐集团所属大唐同舟科技有限公司和大唐国际燃料公司,就通过虚列派遣劳务人员费用套取211.40万元现金设立“小金库”,全部用于向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管理人员发放奖金;有的则承担职工个人所得税,如中海集运和中海集团所属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2012年就承担职工个人所得税257.90万元。 17147.87万元中,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所属二十二冶及其下属12家单位金额最高,2012年至2013年6月,采取虚开劳务费发票或直接以劳务分包预结算单入账等方式,套取资金8666.8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职工工资性津贴及奖金。 此外,2012年,中国烟草总公司所属湖南中烟等38家企业存在超缴住房公积金和在工资总额之外列支工资性支出等问题,涉及金额2.56亿元。 国企滥发福利是钻制度的空子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廉政研究院院长乔新生认为,近些年来国有企业变相发放福利的现象非常普遍,其根本原因在于,中国国有企业实行市场化管理,但缺乏与之相配套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他指出,目前国有企业存在的问题更多是制度问题,或称治理结构问题,而非“疏于监管”。当前中国企业制度是“两张皮”——国家独资企业适用《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而国有控股企业则适用《公司法》,两部法律未明确规范企业内部的利益关系,比如对国有企业经营者工资福利问题就没有触及。同时,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制定的国有企业工资奖金管理办法,也只涉及工资和奖金,对变相滥发的实物福利仍无明确规定。 中国国有企业的实际情况是,由于资本过度集中,代表出资人行使管理权力的是国资监管机构,而企业经营的好坏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没有任何关系,乔新生说,那么国有企业董事会只要收买或说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就可肆无忌惮地增加自己的福利。 另一方面,央企违规发福利早已司空见惯,但是国家很少对类似违规行为动真格的。2013年,审计署发布审计结果引发舆论热议,但审计结果相当模糊,对相关责任人做何处理并未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