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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醉了!ICBC诬告移民诈骗车保案

2016-3-2 18:03| 发布者: Jolin| 查看: 559| 评论: 0|来自: 加西网


  说实话,作为移民初来咋到,很多人对加拿大法律条规都不熟悉,再囿于语言不流畅,相信很多移民都抱着不生事的态度在加拿大生活。不过,一对来自前南斯拉夫的移民夫妇,被车撞伤后,不仅得不到赔偿,反而被ICBC控以3项诈骗罪名,ICBC如此办案,真让百姓不齿。近日,BC省法院责令ICBC赔偿对方超过35万元。只是耗费16年的时间才结案,加拿大,真是醉了!

  根据省报报道,案中女事主Arsenovski,现年69岁,与丈夫于1999年9月由前南斯拉夫移居BC省。在2000年1月的一个晚上,她和丈夫上完英文课后,在本拿比Nelson Avenue 夹Imperial横过马路时,女事主的丈夫被一辆汽车撞到受伤,女事主也跌到受伤,不过不知道她是被车撞到还是被丈夫撞到受伤。



  事发后一个星期,她们在朋友劝告下向ICBC申报。朋友当她们的翻译,当时她们不知道是向ICBC索偿,她们还以为是为了缴付救护车的收费。

  女事主说,在前南斯拉夫没有类似的机制,她们当时亦不识英文。

  ICBC事后向当局提交由特别调查员John Gould撰写的报告,建议控告女事主夫妇3项诈骗罪名,包括指控女事主虚报被车撞伤,以及作虚假声明。

  在案件审讯的第一天,辩方律师指出案件的罪证薄弱,结果控罪撤销。

  法官Susan Griffin 于本周二(3月1日)在判案时表示,ICBC和属下一名特别调查员John Gould 的上述行为“给一个弱势人士带来恐惧和感到羞耻。”

  法官的判词长达80页,判词指出,ICBC和属下一名特别调查员在处理个案时就已经假设女事主有罪,他们还针对女事主是正申请难民身份的刚抵埗移民,以及正倚靠福利金过活。

  最后,法官责令ICBC和特别调查员John Gould向对方赔偿超过35万元,包括7225元律师费,3万元精神赔偿费和35万元惩罚性赔偿。

  不少民众也质疑ICBC的做法,到底谁在监管ICBC?案中的调查员会受到处罚吗?最后,长达16年才能了结一桩诬告诈骗案件,那位造成诬告案的调查员在这16年期间也许还领着全额工资呢。终于知道加拿大纳税人的钱都用去那里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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